對公存款業務介紹:
對公存款又叫單位存款,是機關、團體、部隊、企業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及個體工商戶將貨幣資金存入銀行,并可以隨時或按約定時間支取款項的一種信用行為。按存款的支取方式不同,對公存款一般分為單位活期存款、單位定期存款、單位通知存款、單位協定存款等。
對公存款現金使用規定:
• 基本存款賬戶、專用存款賬戶、臨時存款賬戶(核準類的)可憑現金支票支取現金?,F金使用必須符合國家現金管理的規定。
企業只可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:
(一)職工工資、各種工資性津貼;
(二)個人勞務報酬,包括稿費和講課費及其他專門工作報酬;
(三)支付給個人的各種獎金,包括根據國家規定頒發給個人的各種科學技術、文化藝術、體育等各種獎金;
(四)各種勞保、福利費用以及國家規定的對個人的其他現金支出;
(五)收購單位向個人收購農副產品和其他物資支付的價款;
(六)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;
(七)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;
(八)確實需要現金支付的其他支出。
• 特別說明
(一)單位提現超過5萬元(含),需提前一天向開戶網點預約。
(二)單位提現超過30萬元(含)必須填寫我行《大額提現申請書》,并加蓋提現單位公章及法人章、經辦人章(或簽字)。
(三)基本存款賬戶提現用途為“工資”的現金支取每月只限一次,需附工資發放明細清單。
(四)提現用途為“勞務費”,金額在5萬元以上的需附明細清單,用途為購農副產品的現金提取,必須是營業執照規定經營范圍內,并填寫所購農副產品具體名稱。
(五)其他費用提取,只限機關事業單位用于集中報銷、下崗失業救濟金、補償費等范圍內使用?! ?nbsp;